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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懈执行 帮申请人走出困境

作者:峰峰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1 11:20:03 打印 字号: | |

多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工作细致,我父亲怕是要不回赔偿款了。”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女儿将一面锦旗送到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法官帮其父亲要回期盼已久的赔偿款。2020年11月,赵某驾驶电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与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受伤,后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赵某向峰峰矿区法院起诉,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车辆投保公司即某运输公司赔偿赵某各项损失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某运输公司未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财产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涉诉案件较多,名下财产均已被查封、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某持股100%。经过执行异议程序审理,依法追加刘某为案件被执行人。追加成功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恢复案件执行,并迅速开展对刘某的财产调查工作,发现刘某已是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已被冻结,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案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赵某年事已高,受伤后住院治疗、康复治疗及日常花费很大,一家人仅靠其每月几百元养老金维持生活,十分困难。为了尽快兑现赵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坚持定期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日前,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账户有资金入账,立即提起网络冻结,最终成功冻结三万余元款项,第一时间向赵某发放。同时,执行法官多次赴赵某住所地调查走访,确认赵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便协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尽早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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