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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旧案五年未果,交叉执行两周和解
作者:馆陶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31 09:39:06 打印 字号: | |

“这么快案件就有了进展,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申请执行人韩某紧紧握住馆陶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3月,永年人韩某与磁县人沈某签订合同,由沈某为韩某加工钢材。后沈某的加工厂停产,未返还韩某钢材胚料。韩某向永年区法院起诉。经永年区法院调解确定:沈某偿还韩某钢材款24万元,分期履行。沈某交纳第一期款项后,不再履行。经韩某申请,永年区法院对沈某立案执行。经调查,沈某涉及多起案件,其唯一房产被多个法院查封,履行能力不足。

为了尽快执结案件,按照最高法院交叉执行有关规定。该案被邯郸中院指令到馆陶县法院执行。

馆陶县法院收到案件后,执行员立即阅卷,主动联系永年区法院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联系,期间四次奔赴磁县,实地了解相关财产情况。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明和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沈某的态度一点点改变,思想一丝丝扭转,由最初的不接电话、不露面、不配合,到主动申报财产、主动提出和解、主动筹集钱款。看到执行干警如此用心,申请执行人韩某大为感动。最终在馆陶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仅用时两周就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韩某领取了执行款13000余元,下欠款项约定在2025年春节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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