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案件当事人杨某等人来到丛台法院,在领取了拖欠的工资款56131元后,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袁晓军手中,至此,一起争议持续了近一年的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该案为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河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案件。杨某等6人受雇于河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从事装修木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未能足额结清劳务费用。由于多次索要无果,杨某等人向市人社局进行投诉举报。后该局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用人单位在收到处理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理内容,因而人社部门在经催告后向丛台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年底欠薪的特殊性以及后续执行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公司法人代表,核实案件事实并向用人单位释法明理,劝导用人单位体谅农民工赚钱养家的不易,同时阐明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经合议庭讨论后,组织各方现场调解矛盾,耐心听取各方诉求,积极从中协调。最终,用人单位当场通过现金的方式向员工支付了工资款。双方当事人对丛台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满意,也对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表示感谢。至此,6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