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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相会于千里之外——肥乡法院执行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
作者:肥乡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1:16 打印 字号: | |

“很抱歉,没有母亲的许可,我们不能让您看望孩子,您还是尽快跟孩子母亲沟通吧”陈某再次失望地挂断了与儿子学校老师的电话。

自从2020年底和妻子王某离婚至今,陈某已经两年多没见过儿子。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妻子,并不是剥夺了父亲身份。陈某一直通过多方努力与前妻沟通争取,然而行使探视权却屡屡受阻。前妻甚至将儿子送至登封市某学校寄宿上学,并明确告知学校拒绝其探视。

在因离婚而引发一系列问题中,矛盾多且难以执行的就有探视权。它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需要顾忌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情感伦理。并且如何避免反复性是一重大难题,法院执行介入之时抚养一方通常会表现得较为配合,而当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后,抚养一方又会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拒绝探望,导致执行案件“前结后立”,探视权仍然无法彻底实现。因此,在收到陈某申请执行探视权一案后,执行法官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核心,结合离婚案件卷宗对该案进行梳理。

陈某与王某两人之间矛盾点究竟在哪?为找出症结所在,执行法官多次和王某沟通,重点围绕其与前夫陈某之间关系、儿子与陈某间感情等问题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的谈话。“离婚前,他和儿子关系很好.....”“他不是个好人....会影响到孩子学习。”当执行法官追问具体什么事情时,王某却闭口不言,但坚决表示拒绝探视。

据此,执行法官再次和王某沟通,并从父亲角色对孩子尤其是男孩成长的重要性角度进行劝解,最后释明不履行协助探视权的法律后果。双管齐下,逐渐打消了王某的顾虑,同意陈某进行探视。

图为陈某探视合影(其母亲、姐姐及其孩子一起)

为了确认陈某探视对孩子没有不良影响,执行法官决定陪同陈某一起去。并且考虑到孩子远在登封市上学,执行法官提前学校沟通探视时间、方式,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7月11日一早,执行团队驱车出发,历经四个多小时、将近一千里地的车程,到达了孩子所在学校。

在学校准备的房间里,陈某压根坐不住,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当看到儿子的身影出现在楼道时,脸上立马笑开了花,奔向儿子,紧紧抱住儿子。父子二人互相叙说着思念之情,父亲仔细询问儿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儿子详细的分享着自己的生活,试图弥补两年多的空缺。

这和谐温馨的一幕,让执行干警彻底放下心中的一丝不确定,也为这么多天的努力成果感到骄傲。为保障此后陈某能顺利探视,执行法官与学校释明法律规定,确认了具体的探视频次和时间。学校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陈某探视。结束后,申请人王某当场提交了书面结案申请书,本起探视权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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