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县法院依法拘传拒不申报财产、抗拒执行行为、煽动群众阻碍执法的被执行人李某,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涉案款项。6月15日,两位年过六旬的申请人将感谢锦旗送到涉县法院,临走时还再三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案件详情
申请人李某和张某申请执行涉县某材料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当时该材料厂处于吊销状态,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该材料厂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依据李某和张某申请,裁定追加该材料厂主管部门涉县某村委会为本案被执行人,案件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迅速启动网络及线下双查询,发现该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但其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无主动履行意愿,而且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李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对案件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严密执行方案果断出击。
执行过程
执行队伍抵达村委会后,李某不仅不配合法院工作,还强行硬闯,煽动村委会成员共同抗拒执法,同时广播通知村里老人前来围攻阻碍执法。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法警队,法警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至执行现场,迅速分组控制现场,疏散场外不明真相群众,稳控局面。并向李某及周边群众释法明理,后拘传李某和阻挠执法张某等到涉县法院。
李某被拘传至法院后,认识到自身抗法的错误并积极协助履行法定义务,该村村委会经协调,于当天将执行款汇至涉县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某和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书写了悔过书,并履行了案件执行款,决定解除对其拟采取的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李某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认真反省,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带头遵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