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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法院首次依法冻结“数字货币”
作者:邯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7 15:56:06 打印 字号: | |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与纸钞硬币等价,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新鲜事物。近日,邯山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一名被执行人帐户内的数字人民币,这在邯郸法院尚属首次。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邯山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郝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邯山区法院在执行查控中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近日,邯山法院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郝某名下可能有数字人民币进账。执行干警立即到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开通了新的银行账户,并且卡内有3万元的数字货币。

经向银行确认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后,邯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作出冻结裁定。由于数字货币属于新的财产类型,对于银行来说,冻结“数字货币”的业务也是首次发生,经办银行网点需要逐级向省行汇报和沟通。在执行干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一天之内圆满办结了首次“数字货币”冻结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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